李舰:2004年8月进入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欧博现任章丘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工作期间荣获章丘区包村工作优秀个人、济南市典型案例优秀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赡养人经济条件难以维持自身基本生存需要时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赡养义务——王某某诉李某赡养案》(2020)鲁0181民初8500号民事判决书荣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赡养人经济条件难以维持自身基本生存 需要时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赡养义务—— 王某某诉李某赡养案 裁判要旨 王某某年事已高,李某作为王某某的子女依法应当履行赡养义务。2019年前李某一直正常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在2016年底被诊断为胃癌晚期,身患重症治疗多年,其经济负担可想而知。李某并非王某某唯一的赡养义务人,欧博娱乐王某某尚有其他子女可以履行赡养义务,即使没有其他赡养义务人,还可以申请政府救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作出如下判决: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赵太新:1994年进入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章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期间先后荣获个人嘉奖、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平安济南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欧博allbet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单某诉被告济南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理案》(2020)鲁0181行初226行政判决书荣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村民自治”不应成为“法外之地”》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三等奖。 单某诉被告济南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理案 裁判要旨 “村民自治”方式下形成的决定等应当纳入行政监管、司法审查范围,当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时,应由政府责令改正,不能以“自治”的名义使得“村民自治”沦为法外之地。 乔振洲:1994年12月进入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刁镇法庭副庭长,欧博百家乐一级法官。工作期间多次荣获办案能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双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宣传调研先进个人、优秀庭审法官、优秀裁判文书奖等荣誉称号,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原告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化工集团、某环保设备、某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2020)鲁0181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荣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原告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化工集团、某环保设备、某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仍需参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和方式计付工程款。合同之外增加的工程量需以增加工程量签证单或工作联系单等证据为结算依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徐延涌:2009年7月进入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一级法官。工作期间多次荣获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能手、优秀庭审法官、优秀裁判文书等荣誉称号。《原告山东某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某、第三人郑某债权人撤销权案》(2020)鲁0181民初3361号民事判决书荣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原告山东某有限公司诉 被告郭某、第三人郑某债权人撤销权案 裁判要旨 债务人在未清偿到期债务前存在转让财产的行为时,当财产受让对象为其特殊关系人,应综合考虑该财产转让的价格是否符合正常的市场价格,相应对价是否实际履行。如经审查确认该转让财产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徐辉:2010年10月进入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工作期间先后荣获个人嘉奖、办案能手、山东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质量奖。 裴晓东:2011年8月进入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二级法官。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宣传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质量奖、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徐辉、裴晓东撰写的案例《阮某某诈骗案——被告人零口供在电信诈骗案中的认定》(2019)鲁0181刑初887号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三等奖。 阮某某诈骗案 ——被告人零口供在电信诈骗案中的认定 裁判要旨 电信诈骗共同犯罪,其中之一的被告人拒不认罪,但其他同案犯的供述、交易记录等主客观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应当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原标题:《章丘法院这些文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责任编辑:) |